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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u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资料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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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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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委依法治地办和司法处精心指导下,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中央、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乡村稳定,为我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深悟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度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要求领导和干部带头学,以扎实的态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任,带头实践、推动党中央决策精神和区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二)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贯彻落实各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会议文件及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

1.发挥好法律顾问重要作用。一是健全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汲取不同意见,防止“正职+分管领导”完全主导决策。二是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三是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依法办理,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事件。

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行政审批局互动,积极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做好下放县级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资料审核等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政务事项49项,其中:行政奖励11项、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相关内容已全部录入到服务系统内并全部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标志应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手段。推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化,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切实加大新进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2023年组织23名县级执法人员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结合全地区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中国渔政亮剑2023”、动植物检疫、生猪屠宰等方面的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农业执法办案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农业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三)推进落实普法工作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局普法工作一是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了《阿里地区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并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工作有机结合,2022认定59户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并2023挂牌。2023年认定62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持续做好后续普法宣传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素养提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及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三是邀请了地区司法处法律援助中心援藏律师,在家全体干部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重要法律法规颁布以来,我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各普法节日节点,大力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进一步增进了农牧民群众对农业农村方面政策法规的了解,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地区执法工作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并且执法人员还没有全部划转到位,各县均存在一人兼多岗问题。二是农业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法律法规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与其他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管理相对人等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农牧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保护意识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三是农牧区法治工作开展难点。在农牧区开展法治工作,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农牧民居住较为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较为落后,外出务工的中青年较多,造成普法对象较难集中,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村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学法普法资料不统一,内容难理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办法

(一)持续凝聚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在每年的春季、夏季、秋季三个关键时期对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进行三次统一的大检查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把农资市场监管与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把人员、经费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严把农资源头质量关、规范流通渠道、封堵假冒伪劣、重击坑农害农事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种上“放心田”、吃上“放心肉”,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牧区稳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通过专家讲解、接受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对《农业法》《种子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农业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农资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我地区“三农”工作实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从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环境,树立法治理念,补齐法治短板入手,牢牢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大力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这个“绝大多数”群体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三农”工作的有序开展。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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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委依法治地办和司法处精心指导下,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中央、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乡村稳定,为我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深悟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度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要求领导和干部带头学,以扎实的态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任,带头实践、推动党中央决策精神和区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二)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贯彻落实各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会议文件及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

1.发挥好法律顾问重要作用。一是健全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汲取不同意见,防止“正职+分管领导”完全主导决策。二是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三是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依法办理,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事件。

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行政审批局互动,积极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做好下放县级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资料审核等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政务事项49项,其中:行政奖励11项、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相关内容已全部录入到服务系统内并全部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标志应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手段。推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化,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切实加大新进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2023年组织23名县级执法人员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结合全地区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中国渔政亮剑2023”、动植物检疫、生猪屠宰等方面的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农业执法办案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农业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三)推进落实普法工作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局普法工作一是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了《阿里地区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并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工作有机结合,2022认定59户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并2023挂牌。2023年认定62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持续做好后续普法宣传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素养提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及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三是邀请了地区司法处法律援助中心援藏律师,在家全体干部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重要法律法规颁布以来,我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各普法节日节点,大力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进一步增进了农牧民群众对农业农村方面政策法规的了解,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地区执法工作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并且执法人员还没有全部划转到位,各县均存在一人兼多岗问题。二是农业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法律法规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与其他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管理相对人等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农牧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保护意识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三是农牧区法治工作开展难点。在农牧区开展法治工作,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农牧民居住较为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较为落后,外出务工的中青年较多,造成普法对象较难集中,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村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学法普法资料不统一,内容难理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办法

(一)持续凝聚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在每年的春季、夏季、秋季三个关键时期对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进行三次统一的大检查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把农资市场监管与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把人员、经费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严把农资源头质量关、规范流通渠道、封堵假冒伪劣、重击坑农害农事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种上“放心田”、吃上“放心肉”,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牧区稳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通过专家讲解、接受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对《农业法》《种子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农业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农资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我地区“三农”工作实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从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环境,树立法治理念,补齐法治短板入手,牢牢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大力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这个“绝大多数”群体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三农”工作的有序开展。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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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委依法治地办和司法处精心指导下,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中央、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乡村稳定,为我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深悟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度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要求领导和干部带头学,以扎实的态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任,带头实践、推动党中央决策精神和区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二)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贯彻落实各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会议文件及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

1.发挥好法律顾问重要作用。一是健全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汲取不同意见,防止“正职+分管领导”完全主导决策。二是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三是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依法办理,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事件。

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行政审批局互动,积极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做好下放县级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资料审核等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政务事项49项,其中:行政奖励11项、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相关内容已全部录入到服务系统内并全部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标志应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手段。推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化,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切实加大新进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2023年组织23名县级执法人员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结合全地区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中国渔政亮剑2023”、动植物检疫、生猪屠宰等方面的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农业执法办案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农业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三)推进落实普法工作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局普法工作一是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了《阿里地区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并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工作有机结合,2022认定59户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并2023挂牌。2023年认定62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持续做好后续普法宣传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素养提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及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三是邀请了地区司法处法律援助中心援藏律师,在家全体干部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重要法律法规颁布以来,我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各普法节日节点,大力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进一步增进了农牧民群众对农业农村方面政策法规的了解,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地区执法工作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并且执法人员还没有全部划转到位,各县均存在一人兼多岗问题。二是农业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法律法规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与其他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管理相对人等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农牧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保护意识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三是农牧区法治工作开展难点。在农牧区开展法治工作,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农牧民居住较为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较为落后,外出务工的中青年较多,造成普法对象较难集中,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村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学法普法资料不统一,内容难理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办法

(一)持续凝聚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在每年的春季、夏季、秋季三个关键时期对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进行三次统一的大检查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把农资市场监管与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把人员、经费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严把农资源头质量关、规范流通渠道、封堵假冒伪劣、重击坑农害农事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种上“放心田”、吃上“放心肉”,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牧区稳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通过专家讲解、接受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对《农业法》《种子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农业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农资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我地区“三农”工作实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从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环境,树立法治理念,补齐法治短板入手,牢牢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大力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这个“绝大多数”群体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三农”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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