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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和制度

(二)统筹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负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县、乡镇帮扶和监测评估牵头负责乡村振兴相关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及地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督促资金使用参与绩效评价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指导易地搬迁后续涉农管理和边境搬迁地农牧业发展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促进我地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制度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规范化生产负责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地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负责高原农机具适应性改造,组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建设按规定权限配合做好符合安全标准的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认定工作、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

(八)负责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和土壤普查工作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全地区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及制度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作物种子、草种、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建设组织、监督地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地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统筹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地区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制度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推动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配合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边境地区各项规则的组织实施。

(十八)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