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附件3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一、种子部分总 序 号序 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11品种测试、试验和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伪造测试、试验、 检验数据或者出具 虚假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一条: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 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