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阿里地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正式启动。这将进一步督促生产者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形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提升我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菜地,实地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具出具首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共开具出具合格证6张,其中企业1家5张,种植大户1户1张。
工作人员为种植生产者详细讲解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目的、意义,开具要点、出具方式,实地指导种植生产者自行开具合格证,翔实填写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等信息。合格证一式两联(正副劵),正券随附蔬菜交易,副劵由生产者留存一年备查。鉴于农产品生产与管理成本约束,主要采取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合格的形式作为开具依据。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版式,印制首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00张(含正副劵),给各县分别发放200张,为生产者发放251张。同时,工作人员对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的相关政策开展了再宣传,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再检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消费者应索取并留存其复印件。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可以及时追溯,维护自身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