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仓同志主持召开了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第十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家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学习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第38号会议纪要》、《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第42号会议纪要》、《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第44号会议纪要》、《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第45号会议纪要》、《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第46号会议纪要》、《中共阿里行政公署党组会第5号会议纪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正确开展宗教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全地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7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阿里地区监察委员会阿里地区普法办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地委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7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开创了我们党治藏稳藏兴藏理论新境界,擘画了新时代西藏发展进步新蓝图。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深化反分裂斗争,构筑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主线,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准确把握涉藏州县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走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正确道路,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加强党对涉藏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各级党委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