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在地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与指导服务活动。出动工作人员7人,受宣试行主体40余人,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明白卡等图文并茂的科普宣传资料共400余册/份。
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对噶尔县生态农业产业园等主要蔬菜生产基地的试行主体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必要性、紧迫性,试行区域、试行主体、试行品类,合格证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等内容。工作人员耐心释疑解惑,直至每一名试行主体听真切、真明白。
试行主体通过宣传,详细了解到试行合格证制度的政策、意义,充分认识到自身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承诺一定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等规范组织生产,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不超标、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兽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规范填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宣讲以种植生产者名录为准,一一对号入座,认真核实生产者信息,做到不漏一家一户一人,有效确保宣传试行主体全覆盖。
为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地区农业农村局邀请地区电视台对宣传活动进行了拍摄与报道,为扎实开展我地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打下了坚实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