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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三普进行时||西藏:阿里地区顺利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自验收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8日     资料来源:种植业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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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三普进行时||西藏:阿里地区顺利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自验收

2024724-26日,按照土壤三普工作的统一部署,阿里地区噶尔、日土、普兰、札达、措勤、革吉、改则7县三普办邀请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刘国一研究员、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陈初红高级农艺师、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王国强副教授、西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赵贯锋高级农艺师、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李吾强高级农艺师一行专家与阿里地区、各县土壤三普办相关负责人,以及阿里地区外业调查采样第三方技术负责人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田原博士、贾立志博士、冯云飞博士在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县级自验工作。

阿里地区及其7县三普办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的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摸索建立了“技术领队+县级、乡(镇)级农技质检人员+县级调查采样”工作模式,县、乡(镇)农技质检人员全程跟随外业团队开展外业采样,做到随时质检,及时改正,保障了外业采样工作高质高效进行。7县三普办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2号)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县级验收,确定了技术支撑单位,全过程、全方位严把质量关、严督整改环节,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整改措施力求实效、以点带面、全面梳理、不留死角。

    在外业调查采样验收会上,专家组5位专家认真听取了7县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在共同抽取5个采样点位的基础上,各专家又分别抽取了15个采样点位(共80个采样点位)进行逐项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一是7县完成了全部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外业验收资料和调查采样工作总结报告齐全,符合县级自验要求;二是外业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全部持证上岗,县、乡(镇)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全程参与实地调查采样,工作规范;三是自治区、县级和内部质控工作到位,整改工作及成效达到要求;四是专家组现场随机抽查的80个采样点位,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等填报基本准确。经过专家组严格审核和评分,7县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顺利通过自验,自验评分结果均为“优秀”,最高分96.54分,最低分94.52分。

下一步,地区三普办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三普办做好验收后整改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三普办做好外业调查采样自治区级验收,提前谋划全地区土壤普查内业验收与成果编制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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