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地区级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批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函》(中发函〔2020〕10号)《阿里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质量,统一规范成果检验程序、内容和方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阿里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部署,...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